2022-10-04 来源:成都万通汽车培训学校
巴中市巴州区2022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巴区编委〔2022〕16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单位及名额(一)招聘单位:巴中二中、区四中、市职中、区一小、巴师附小、区三小、区六小、奇章中学、鼎山中学、曾口中学、果敢小学、天马山小学、福星小学、大罗小学、白庙小学。 (二)招聘名额:1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巴中市巴州区2022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三、招聘范围及对象(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具有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四、应聘资格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报考音体美学科岗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资格审查时教师资格不作为限制条件,如通过考核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在聘用后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4.报考心理健康岗位须具有四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5.报考城区学校音体美学科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学校音体美学科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心理健康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8.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需经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5.未达到政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截止到报名当天);6.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具体服务年限见《岗位表》);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五、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日9:00至12:00, 15:00至18:00。2.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4.报名材料:①《巴州区2022年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师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或心理咨询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④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和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相应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⑤在编在岗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报考前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⑥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5.报名要求:报考者根据岗位要求、条件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1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工作由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科体局)、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组织专人,按照规定对报考者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料进行判定是否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三)开考比例及入围笔试1.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2:1,若达不到这一比例,按规定相应调减或者取消岗位计划。调减公告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2.若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0:1,则先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3.若需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8月25日。拟参加笔试考生详见《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师入围笔试的通知》,此通知将于8月22日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当日内,通过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到区教科体局509室查分。进入面试人员于8月26日18:00前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六、面试1.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详见《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师面试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2年8月22日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七、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二)体检标准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科体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相关规定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三)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由本人书面向区教科体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教科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已参加该招聘岗位考试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出现并列名次,若已通过入围笔试,则笔试成绩高者为递补对象;若未通过入围笔试,则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八、政审考核由区教科体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核或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所有已参加考试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出现并列名次,若已通过入围笔试,则笔试成绩高者为递补对象;若未通过入围笔试,则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此环节过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九、公示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和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经查证属实,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十、选岗及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若同一岗位涉及多个招聘单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选择拟聘岗位。若拟聘人员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参与选岗、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在编在岗人员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十一、纪律和监督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保密局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公开考核招聘公办中小学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7-5221309;0827-5237613。十二、特别提示(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公告内容及岗位调整、补充、后续工作等事项,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入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选岗、递补等环节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二)请报名者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区教科体局(联系电话:0827-5221309)。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鉴于疫情形势的复杂性,考试期间将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动态调整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健康巴中”微信公众号和巴中市疾控中心健康提示,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进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地点等,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信息,接受体温测量(<37.3℃),来(返)巴人员需按要求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检测等相应疫情防控措施。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考试,责任自负。(四)本公告由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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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乡村振兴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乡村振兴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乡村振兴工作,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工作经验或具有较强文字功底的优先;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2日后出生),男女不限。(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2.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的情形。二、招聘程序(一)报名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550721232@qq.com。(二)面试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拟于8月25日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面试。(三)聘用入围人员实行合同制聘用,与我局合作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书》。待遇参照安居区社会购买服务人员薪资待遇标准执行。联系人:赵主任,15982581044内江隆昌市2022年“隆昌英才”公开选聘活动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市”战略,吸纳、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隆昌英才计划”实施办法》(隆委办〔2020〕5号)精神,四川省隆昌市决定开展2022年“隆昌英才”公开选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岗位及名额本次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43名,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二、选聘对象及条件(一)选聘对象隆昌市域外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3.经中共隆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8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法律法规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工作关系在隆昌,在隆昌购买社会保险。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5.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主要待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副高、技师及以上人才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3万元/年,在到岗履职满1年后,按年发放人才岗位激励资金。人才补助享受两年后,如政策未做调整,可再按此标准执行三年。四、引进程序(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至2022年8月21日18:00截止。报名邮箱:1042700073@qq.com。发送报名邮件时,将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用人单位名称+姓名”。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岗位。应聘对象认真阅读公告,了解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引进程序及主要待遇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2)填报信息。应聘对象按照要求据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应聘对象需在网络报名时上传以上材料扫描件,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用人单位考核、考察等过程中备查。应聘对象上传附件时,所有材料扫描件需放一个PDF文件里;应聘对象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需在表内上传照片。资格及照片审核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00至2022年8月23日18:00。因材料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对象自行承担。应聘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对象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三)考核考核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8月31日。资格初审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灵活采取远程面试、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考核测试内容,对应聘对象学业情况、专业水平、基本素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备案对象,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2年9月2日前报市委人才办备案,逾期不予备案。对考核合格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原则上须与考核合格对象签订三方协议。(四)考察及体检用人单位参照《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人社发〔2017〕2号)的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对象参加体检。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公告要求时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后,再组织考察、体检及审定聘用等程序。(五)审定聘用用人单位将考察、体检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报市委人才办复核。市委人才办按规定程序送审报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五、纪律与监督(一)选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选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对象,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0832-391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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