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1 来源:成都万通汽车培训学校
原标题:莒南8人2单位被罚:未按时核酸检测、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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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板泉镇这些人被处罚!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是每一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在大家众志成城
全力以赴投身疫情防控时
仍有个别人
拒不配合防控工作
给战疫添乱!
近日,经板泉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抽查核酸检测,发现:
1、板泉镇王瘦瘦烧烤吧工作人员(板泉镇后西村)王某,在村居等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进行每日核酸检测后,超七天未进行核酸检测。
2、板泉镇佳德大酒店工作人员薛某某,在镇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进行每日核酸检测后,超三天未进行核酸检测。
3、板泉镇农资经营房工作人员(板泉镇前村)葛某某,在镇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进行每日核酸检测后,超三天未进行核酸检测。
4、板泉镇风森开锁工作人员(板泉镇小王刘庄村)刘某某,在镇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进行每日核酸检测后,超七天未进行核酸检测。
5、板泉镇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洙边镇大高庄村)王某某,在镇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进行每日核酸检测后,超七天未进行核酸检测。
6、板泉镇创意理发店工作人员(板泉镇李武阳村)李某某,在镇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后,超四天未进行核酸检测。
7、板泉镇万通汽修工作人员(板泉镇李涝坡村)万某某,在镇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后,超三天未进行核酸检测。
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莒南县公安局板泉派出所对经工作人员提醒后仍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分别做出罚款50元、1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每个人应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
特别提醒: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和命令,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如若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团林镇1企业职工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被处罚!
为维护我镇疫情防控
良好工作秩序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健康安全
近日
团林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依法查处涉疫案件
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罚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1日,在全镇进行核酸检测工作时,发现团林镇某企业职工李某某(男,34岁),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个人核酸检测,给团林镇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团林派出所依法对李某某作出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请广大群众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违反相关防疫规定
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曝光台】因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文疃镇这些场所被曝光!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文疃镇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政策措施,精准发力、靠前监督,对各自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曝光台
1
文疃镇丽都超市:8月2日,丽都超市未落实进出人员场所码登记,决定给予警告处罚。
2
莒南县文疃镇邮政储蓄银行(文疃营业所):8月2日,文疃镇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在门口进行馒头优惠购活动时,间隔过近,人员聚集,决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防线,人人都有责任。请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各项防控措施。文疃镇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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